尊敬的各级领导以及全国各族人民,你们好!
举报人:王甲友,住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身份证61240119671216****,电话:13991511700。我以下反映问题属实,我愿负一切法律责任。
被举报人:本镇政府党政主要负责人:晏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张秀波,信访办主任廖宝社保站主任汪银林土管所胡正兴等。
申请追责加督办事项:
①永久性征用农村农民三亩口粮田至今未依法足额缴纳专项社会养老保险。
②安置费,房屋补助金被贪污,窃取国有资产坑害农民,农民的合法利益占为己有。
③贪污退耕还林款各项惠农补贴款。
④无房居住至今未解决。
申请追责督办事实和法律依据:
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第十四条第⑥款,第4O条第41条,不仅要求追责督办还要对信访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追究责任的建议,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3O条信访人提出的检举控告事项,应当依规依纪依法接收、受理,办理或转送移交办,对有关部门主要责任人推诿扯皮,懒政不作为,乱作为依法依规追究严肃处理。
五里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晏书记,镇长,张秀波主席,汪银林站长,廖宝信办主任),在汉五政函[2025]03号处理意见书中(凭空捏造各项督办事实,欺上瞒下推诿扯皮在位置上制造矛盾,激化矛盾顽固不化,损害党群关系及政府形象)严重违反信访条例第45条,第46条等规定,信访人积极配合应该严肃处理并书面反馈信访人。注信访申请人对事不对人,望在萌芽状态督办解决 各项诉求预防事件进一步扩大。我期待早日解决为盼。
此致
敬礼
举报人:王甲友
2025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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